春耕生产忙 交通安全不能忘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随着气温逐渐回升变暖,春耕、春播农忙时节到来,农用车、低速货车等交通工具上路频繁,农村地区人员出行量增多,农用车违法现象也随之增多。为切实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农村群众出行安全,威海交警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护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在农村地区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以摩托车、短途客车、面包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为重点,重点整治超员载客、违法载人、违规载货、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月15日15时许,乳山大队民警在206省道对一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贾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责令其对超出人员进行泊载,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月14日15时许,乳山大队民警在206省道对一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超员20%以下。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马某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对超出人员进行泊载,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月14日11时许,乳山大队民警在206省道对一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超员20%以下。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陈某某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对超出人员进行泊载,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月11日9时许,乳山大队民警在206省道对一中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仇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责令其对超出人员进行泊载,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深入农村道路、集市等处,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劝导村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与此同时,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防线。
为保障广大市民交通出行安全、畅通,威海交警发布春耕期间交通安全提示: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在受到冲击时,头盔可以起到保护人的头部的作用,阻止或减轻伤害乃至挽救人的生命。
二、严禁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
三、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四、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禁止运送农作物超长、超高、超宽,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五、行人横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左右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