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 严查企业违法行为守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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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开发区东北角与金陵石化炼油(厂区外)西北角交接处,一家非法拆解垃圾杂物的企业非法侵占长江岸线,垃圾渗滤液及临时板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长江。”4月2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件交办单后,南京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栖霞区和南京经开区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调度指挥。栖霞区、南京经开区成立由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的工作专班,约谈涉事企业法人代表,要求立即停止现场违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从快对现场问题进行整治。
在依法调查后,整治专班设立现场整治组,组织吊车等机械设备,帮助企业对堆放的物资、集装箱进行搬离,拆除现场违规设施。5家承租单位一周内全部撤离现场,场地内所有设施清理完毕,累计清运废旧钢铁1300吨、木质托盘1000多个、配重1000吨,现场停放的各类车辆和设备全部搬离。
为保障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环境监控和社会稳定,整治专班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吊装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整治安全;安排监测机构对周边水环境连续检测,水质符合要求;安排人员对周边道路、拆除现场进行管控,组织环境卫生保洁。同时,南京经开区对清理后的场地开展复绿工作,复绿面积平米。后期将继续强化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做好绿化养护,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回潮。
4月1日,常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反映常州经开区春雷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磷化液、酸洗剂、除锈剂、除油剂、脱脂剂等危化产品生产,无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储资质,无专用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不符合化工企业生产要求。为逃避查处,该企业注册常州美林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专用化学品销售。
常州市委主要领导立即指示常州经开区开展调查。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迅速组织政法与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镇政府对该公司开展联合调查。
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的部分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单位现场承认使用硫酸和稀硝酸,但现场未发现有储存。经查阅该单位2020年3月的安全评价报告,未将硫酸、稀硝酸等原料纳入安全评价,存在超范围使用危化品的违法问题。此外,该企业扩建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针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迅速做出处理:对常州春雷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硫酸、稀硝酸的行为立案调查,拟万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拟万元;对安全生产管理员拟万元。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36万元;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属地横林镇政府将该公司列入年内化工关停企业名单,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拆除方案,12月底前完成关停。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4月7日,常州市委主要领导来到该公司现场督查,要求企业切实增强环保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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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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