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海关解读《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众安在线、众安新闻客户端新闻 6月28日,合肥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海关总署于今年4月13日发布第249号令《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整合吸收了进出口肉类产品、水产品、乳制品4个单项食品法规的共同内容和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考虑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由许可审批项目调整为备案管理,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现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同时废除。
》通过本次修订,在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领域,基本形成了以《办法》、《进口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为基础的执法方式。 《食品》为补充,相关规范性文件为补充执法制度。”合肥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处长罗春明说。
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是一项生动的举措。实施“以人为本”,合肥海关建立了涵盖“进口前、进口中、进口后”三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将“合格评定”理念引入进口食品,整合管理食品进口全链条各环节的要求,并规定了9项合格评定活动,使进口食品监管更加科学、严格。
为实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响应,确保食品安全方面,新《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完整、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sh 供应商评估系统、出口食品追溯系统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系统。合肥海关将按照新《办法》实施“出口前报关监管”,调整出口食品报关程序。出口生产企业、出口经营者提出出口前报关监管申请后,依法对出口食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监督抽查。 (记者王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