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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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徽省应急管理

本文转自【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清明刚过,全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4月6日上午8时52分,池州市贵池区铜锣湾商场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4月7日上午10时左右,上海龙净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在定远县安徽华塑热电厂脱硫制浆罐顶进行焊接堵漏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6人死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副省长李建中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注意科学搜救、严防次生灾害,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安全风险防范、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当前经济增长势头强劲,能源原材料价格高起,部分企业满负荷、超负荷生产,加之天气转暖、汛期将至,“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增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做好社会层面火灾风险防控

一要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问题。尤其要加强对边营业边施工场所的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巡查和看护制度,防止违规动火、违规用电、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二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违规施工场所,要依法依规重处重罚,形成隐患就是犯罪的鲜明导向,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底线。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单位“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让员工人人入岗、岗岗担责,织密火灾防范责任网络。要督促社会单位提升自主管控能力,开展好教学式、培训式检查,培养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明白人”,推动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四要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固定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民众消防安全素质。

二、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力度

一要加强自备电厂监督管理。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要承担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相关规章,强化自备电厂内部管理,切实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改(能源)、环保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备电厂安全生产运行、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有效监管,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流程,加强外包单位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等过程管理,依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企业要对外包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全过程留痕并存档。对外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三要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进行爆破、吊装、动火、钻探、高空、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要严格落实“作业票”管理制度,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的危险场所进行作业,要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发包单位审核。现场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技术措施,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对危险性较大或易发生事故的作业,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作业时应事先通知可能受到意外伤害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三、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及全国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工作不力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行刑衔接”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