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强化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事中、事后
近日,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八个一律”措施,严把现场勘验、实质审查、执法检查、责任追究四个关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严把现场勘验关。企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属地监管人员一律到场监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机构资质证书”到场勘验。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项目组组长不到现场开展勘验、超出资质范围开展业务等非法违法行为。
严把实质审查关。行政许可、建设项目试生产、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实质审查时,一律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作为审查重点;一律派员参加企业自行组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立(预评价)审查和验收。严防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实际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
严把执法检查关。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一律纳入各级监督检查重点,一律纳入事故调查重点,对涉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举报一律组织现场核查,严查企业不按期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机构违法行为。
严把责任追究关。对干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正常活动的人员一律严肃问责,对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一律按程序提交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吊销相应机构资质,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实习生 张天成 通讯员 赵传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