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论网络安全的公益诉讼保
文章摘要:网络安全关涉国家利益、群体性个人信息权益、儿童权益等多种公共利益。然而,现行立法未明确将其列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网络安全公益诉讼不但契合公益诉讼以保护公益为己任的制度目的,而且还能有效补强网络安全的私法、公法保护,有必要将其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实现该目标的手段有两个:在解释论上,通过文义、论理解释以及价值补充等方法,将网络安全纳入公益诉讼保护范围并适用现有规定。在立法论上,以网络安全特性为基础,明确网络安全公益诉讼的起诉条件、起诉主体以及诉讼请求等规范内容,构建有针对性的规则体系。此种规则与民诉法、行诉法中的公益诉讼规则构成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能织就严密的网络安全公益诉讼法网,切实保护关涉多种公益的网络安全。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肖新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论文DOI:10.19916/j.cnki.cn31-2011/d.2022.03.011
论文分类号:D925;D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