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环境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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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宪法结构分析

风险社会是宪法学的一项议题。安全和确定性既是风险社会的利益保护目标,也是宪法上的权利价值。现行《宪法》的安全条款作为风险社会的宪法依据,指向一种"总体国家安全观"。对风险社会的宪法控制,是对风险意志而非风险行为的控制,且需通过"国家/公民"的二元结构展开。一方面,国家在应对风险社会中的宪法角色,因应了政治与法律的双重需要,既履行政治系统中的风险决策职能,又承担法律系统中的风险预防义务。另一方面,公民兼具风险制造者和危险承担者的双重身份,虽导致了"普遍信任"与"歧视自由"之间的基本权利价值冲突,但可借助宪法上的平等原则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