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探究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各种思潮、信息和价值观自由表达的场所,互联网的时效性、便利性以及广泛性使意识形态安全面临多重威胁。因此,深入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和探究治理对策,建设官方话语体系,改善意识形态宣传方法,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建设,发挥动员作用鼓励广大网民全面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
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
(一)意识形态的内涵
特拉西于1796年首次提出意识形态的概念,他认为意识形态是“观念科学”或“思想的科学”,他强调意识形态的自然性和知觉性。马克思、恩格斯从不同的角度对意识形态加以诠释,赋予“意识形态”一词有双重烙印:(1)以否定的、批判的、贬义的色彩来解释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看作“虚假的”“非科学的阶级观念”,揭示了资产阶级利益的私利和资产阶级掩饰的真实劳动关系;(2)以中性的、描述性手法来定义意识形态。把客观的、本原的意识形态本质与认识论、本体论的意识形态实质相结合,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内在实质,摒弃了意识形态的“好、坏、真、假、善、恶”等种种外衣,旨在从意识形态的普遍逻辑意义和思想观念的产生过程来考查。
(二)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
网络意识形态是网民在互联网视域下所形成的一种全新、公开、无边界的思想体系,目前学术界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内涵解析主要形成了以下两种观点:一是,有机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的别称,黄东霞、吴满意认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是在线上社会与线下社会、网民个体与现实个体高度融合互相渗透的背景下,网民借助数字化、符号化、信息化中介系统而进行的信息、知识、精神的共生共享活动中形成的有机体系,是网民在网络社会中具有符合意义的信仰和观念表达方式的综合,其核心是价值观念。”[1]二是,网民在网络中所具有的意识新范式,张宽裕、丁振国指出:“网络意识形态不仅是网民看待世界的有机思想体系,还代表着网民的利益、指导着网民的行动,并通过虚拟社会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新范式。”[2]
(三)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
意识形态安全是指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不受外界颠覆而保持其和谐稳定的能力与状态,是国家安全的精神防线,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的灵魂。[3]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意识形态安全的一部分,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对现实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产生深刻影响,网络意识形态逐渐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安全与否事关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事关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因此,探讨相关问题尤为重要,学界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和更新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产生的积极影响。张骥、方晓强认为:“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可以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丰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4]叶政强调:“网络意识形态更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和表达界面、增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5]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弱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消极影响。顾洪英指出:“西方国家凭借其在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大肆挑衅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严重威胁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挑战和威胁。”[6]何林表明:“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了威胁和挑战,网络的自由化、广泛化使得对于意识形态的控制力度减弱、整个过程复杂而多变,同时也稀释了马克思主义对于网络道德意识的控制力度。”[7]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形成于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的互动关系(人与技术、人与人的互动关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呈现出长期性、复杂性、多维性、全局性等特征。网络意识形态绝不是意识形态在网络场域间的复制、移植或呈现,相应的各自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网络意识形态所具有的内容混杂性、主体多元化、思想观念复杂化、价值信仰模糊性等特征严重削弱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和权威性,造成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在网络场域中被吞噬,严重影响我国意识形态的安全。